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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8月12日起租赁法调整概览



第一阶段:从今年8月12日起生效:

  • Transitional & Emergency house 不适用本租约法;

  • 每12个月可以调涨租金一次(取代6个月)且2020年9月25日前仍然保持租金冻结;

第二阶段:从2021年2月11日起生效:

  • 基于非固定租约:如果房东计划出售房屋、对房屋改建或装修、将房屋用途改变为商业或即将拆除房屋,房东需要提前90天通知租客;如果房东的家人搬回居住或者为自己公司员工或合作单位提供住宿,房东需要提前63天通知租客;

  • 基于非固定租约:租客需要提前28天通知房东(也就是说开始招租的时间要更加提前计划了,建议在房屋available之前6-7周左右)。

  • 特定情况下的租约纠纷,必须通过Tribunal 去终止;

  • 租客可以对房屋进行小的改变,房东需要在21天回应且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:

  • 禁止鼓励租客通过租金竞价获得房屋租赁权;

  • 没有额外费用的前提下,房东不能拒绝租客安装光纤的需求;

  • Tribunal胜诉方可以申请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;

  • 房东不能无故拒绝租赁权转让;

  • 对于不履行义务各方加大处罚力度;

  • Tribunal 可以判定的金额范围从5万纽币提高到10万纽币;

第三阶段:从2021年8月11日生效:

  • 如果租客是唯一租客且可以证明正在遭受家庭暴力,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金,只需要提前2天通知就可以解约;

  • 如果房东或房东家人或管理公司人员证明遭到租客的人身攻击,可以提前14天通知租客解除租约(个人认为这个很难证明,也极少遇到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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